2024年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址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发布日期:2024-03-19      浏览次数:261

第一条 总则

根据《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址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充分发掘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址政治觉悟高、科研素质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表现突出的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树立先进典型,引领广大研究生毕业生以高水平人才标准积极就业、投身社会主义建设,评选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条 评选对象

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址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并取得毕业资格的中国籍应届毕业研究生(具体以当年上海市相关通知文件为准)。

第三条 评选名额

市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全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具体以上海市当年规定及研究生工作部相关通知为准),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全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具体以当年研究生工作部相关通知为准),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

2024年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表


专业名称

专业人数

校级名额

市级名额

电力信息技术

26

4

1

计算机技术

51

7

3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

44

7

2

总计

121

18

6









第四条 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时、全面、高质量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在科研、创新、实践、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有正确的择业观念和积极的就业意识,诚实守信,能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关系;

6)原则上在校期间荣获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2.其他条件:

1)取得的科研成果,如论文、专利、竞赛等方面有如下要求:

①申请人论文成果必须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情况,申请人必须排名第一,且需要提供相关声明支撑材料);

②申请人论文成果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申请人必须为第二作者;

注:上述所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址(共同第一单位的情况,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址必须排名第一)。

③申请人专利必须所属单位为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址。

2)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对国家重大事项做出贡献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4)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当年上海市规定的其他评选条件;

5)其他具体申请条件,参见学院每年的相关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选程序

1. 学院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经导师同意后参加评审;

3. 学院评审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名单公示后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4. 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名单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5. 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注:具体评选细则以当年颁布的《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址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通知》为准。

第六条 表彰奖励

1.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以精神奖励为主,被评为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者,由市教委颁发“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并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者,由学校颁发“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址优秀毕业研究生证书”,并填写“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址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2.学院依据情况对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得者进行表彰。

第七条附则

1.评选过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学院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具体组成为党政班子、研究生学位委员会成员、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组织、评审等工作。

2.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4.学院评审委员对申请人组织评审,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并根据评选结果推荐排名靠前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核。

5.毕业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在校期间违反学业诚信守则者、课程考试或考查有不合格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6. 被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能按时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以及其他与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相违背的行为,同时若出现与本评选办法所列条件相违背或违反本评选办法而获评的情况,学校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

7.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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